2018年5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含广德县)、安庆(含宿松县)、池州、淮南、六安、铜陵、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 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29类食品共4776批次样品抽检,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59 批次,不合格样品117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45%。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到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为:
畜禽肉及副产品353批次,豆类41批次全部合格。
蔬菜1814批次,39批次不合格;水果502批次,1批次不合格;鲜蛋108批次,2批次不合格;水产品95批次,3批次不合格;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6批次,1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是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
三是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督促企业采取控制措施并开展核查处置。
截止到5月20日,责令企业整改10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45起,移送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