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题目,也许有人会觉得好笑,怎么一个毕姓的吏部官员,能去偷酒喝,还被人捉着绑起来呢?可在古代官府,这种事并不为奇。李白不是身为供奉翰林,在皇帝身边工作,唐玄宗召见他,他却吃醉酒在长安大街上吗?晋代刘伶,纵酒放达,曾身为建威参军,竟大白天,赤身裸体,在房中饮酒。有人见到指责他,他却说:“我把天地当做屋,把房子当做衣裤,你怎么跑到我裤子里来了?”听来很是可笑。
因此,不要觉得毕吏部偷酒喝不像话。二十五史之一的《晋书》还有他的传呢!
《晋书·毕卓传》中云:“卓尝谓人曰:‘得酒满数百斛船,四时甘味置两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斛(hu 胡),容量单位,南宋以前,以十斗为一斛,形象似盆鉢,盛酒器。螯(ao 坳),螃蟹的第一对脚,似钳子,能开和用来取食自卫。拍浮酒船中,意谓在载酒的船中浮游。
毕吏部,名叫毕卓,字茂世,新蔡鲖阳(今安徽临泉鲖城)人。父,毕谌,为中书郎。毕卓少年时豁达豪放,很有才华。东晋元帝大兴末年(公元321年)为吏部侍郎。魏晋吏部郎,掌管官吏任免、升降、调动。但他却因常常饮酒被废职。他曾夜间醉后盗邻人之酒被缚于酒瓮边,天亮时主人见是毕吏部,大惊,解缚谢罪。而他却大笑:“让我闻一夜的酒香,多谢了。”并让其打酒再饮,大醉而归。至今民间仍有“瓮边醉倒毕吏部,马上扶归李太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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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对联。
后来,毕卓成了嗜酒人的典故,而且这一典故在晋以后的诗文中多有记载。南朝陈后主的《独酌谣》诗中云:“聊奏孙登曲,仍斟毕卓杯”。北周庾信《答王司空饷酒》云:“未能扶毕卓。犹足舞王戎”。宋苏轼《白鹤峰新居欲成,夜过西邻翟秀才》诗:“翁间毕卓偿偷酒,壁后匡衡不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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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车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