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過《先秦古人吃什麼》一文,發表於《大公報副刊》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所以此篇重點談談他們的炊事、食事的用具和用餐禮儀。古人席地而坐,所以登席一定要先脫鞋(也不能穿襪)。席長短不一,可坐一人或數人。一般説來,「筵」和「席」同義,只是筵更長,是先鋪在地上,然後在上面再鋪席供人坐用的。
到了近代,筵席才稱為酒饌的代稱。古人坐時兩膝跪在席上,臀部坐在腳後跟上,坐時可以憑幾。幾是長方形的小桌,類似今天北方的炕幾。運送食物的托盤叫「案」,或長方形四足,或圓形三足,可以放在地上,形體不大,也不高。梁鴻和孟光「舉案齊眉」,用的就是這種食案。較高的案幾和桌椅都是後世才出現的。上古烹飪用圓腹三足或長方形四足的鼎。鼎口左右有耳,可以穿抬鼎用的槓子,鼎足下面可以燒火,煮熟後大家就從鼎內取食,故有「列鼎而食」這個成語來形容貴族的奢侈生活。他們用叫「匕」的長柄湯匙把肉從鼎中撈出來以後,放在「俎」──兩端有足的一塊長方形小板上,用刀割食。他們煮飯用鬲(音「格」),樣子像鼎,有三隻空心的短足,下面可以燒火。蒸飯則用甗(音「掩」),分為上下兩層,下層像鬲,上層像甑(音「增」),一種底部有孔的蒸器,上下兩層之間還有帶許多孔的橫隔,既便於蒸氣上升又可避免生米下漏。
古人盛飯、菜不用碗──古代的碗是加了一個柄的小盂,用來舀水的。當然,那時也有形似碗的器皿,不過名稱和用途都與今天有別。盛飯用簋(音「鬼」),是長方形或者圓形的器皿,兩旁有耳,腹底有足,可以是青銅、陶、木或竹製的。還有一種樣子像高腳盤的「豆」也是盛食器。瓦製的豆叫「登」,後來照明用的「燈」,形狀與此相似,不過起初的燈燒的是動物脂肪,用植物油點燃照明是後來的事。筷子古代叫「箸」,先秦人用手送飯入口,只有在夾蔬菜時才會用箸。漢代開始才普遍使用筷子。上古的尊、觥、壺等都可以用來盛酒──注意:不是燒酒,是煮熟的糧食加酒母釀製的,不過觥也可以用來飲酒。上古喝酒常用的是觚(音「孤」)和觶(音「至」),後者較輕小,故有「揚觶」一説。戰國以後還出現了一種橢圓形的杯子,兩側有弧形的耳,後人稱為「耳杯」或者「羽觴」。杯可以飲酒,也可以盛羹,所以劉邦會對項羽説:「幸分我一杯羹」。
另外,爵是古代飲酒器的通稱,但作為專名,是指三足的溫酒器,下面可以燒火。不用説,貴族可以用青銅、金銀、或者玉造的精美多樣的食器酒器,平民就只能使用陶製的粗陋器皿了。